瑜伽教师的法则
B.K.S Iyengar
思考和行动是一位教师应该拥有的真正品质。若是不曾亲身体验书上的知识,你便无法成为一名教师;没有虔诚的实践,你也无法成为一名教师。用头脑教授瑜伽不是一条教学的法则(dharma)。
当你使用“教师”、“大师”或“精神领袖”这些词时,你应当明白教师教授的东西应当历经他的实践。如果我只传授,不做实践,那么我只是一名传播者。作为一名教师,无论你皈依于哪个宗教,你都必须遵循包含在持戒(yama)和精进(niyama)原则中的道德法则。
假设你患上了头痛,教师建议你做头倒立式。教师给出如此建议背后的想法是,头倒立式会促进头部血液循环,头痛症状可能会减轻。毫无疑问,在头倒立式时,你的头痛会消失,但一旦放下双脚,就会重新头痛。这表明,如此“教授”的人不是一名真正的教师,因为他只有理论知识,没有实践经验,这意味着他/她没有遵循一名教师应当遵循的瑜伽原则。
用帕坦伽利的话来说,一位大师必须对练习怀有燃烧的热情(tapasvin)、自我学习、研读经典(svadhyayin)、敬奉神(Isvara-pranidhanin)。这些是成为一名教师必需的素质。没有培养出热情、未能深度学习、缺乏虔诚行动人恐怕无法成为教师。
有些时候,你们说我在训诫自己的教师。你们觉得我在发自内心地训诫他们吗?并不是。我不过是在利用知识的力量改正他们的行为,以免他们再犯这类错误。有人又会说:“艾扬格对待他的教师们非常严厉。”我是要听从你们的命令吗?这样一来我的法则又去哪里了呢?我的法则是在学生出错的时候为他们纠正,这样我的学生们就不会重复错误,不会伤害到自己或是你们的学生。你们希望我的言辞能温柔些,但我的表达方式更多的是一种警告或责备,就像是一根刺,或智性的注射剂,以便你们能够很快进步。
苦口良药、手术治疗,难道不是为患者好吗?一个不肯快速行动缓解患者疾病的医生,你能说他是个尽责的医生吗?医者还要遵循吠陀职责,即医者职责(vaidya dharma)。同样地,瑜伽教师在他的职业领域内要考虑到他的职责。如果我发现跟随我学习的教师给学员的指导是错误的而不立刻纠正,那么我就不是一名诚实的教师,那样的话我是自私的,一心只求赢得学生的好感。教师的职责就是寻找方式方法以即刻纠正学生的错误。
人们希望我对他们讲话的时候能够温柔些,不要像一根智性的刺一般尖锐,因为严厉的话语会伤害到你,尤其是在学生的面前让他们下不来台。苦口良药、手术治疗,难道不是为患者好吗?一个不肯快速行动缓解患者疾病的医生,你能说他是个尽责的医生吗?你能说他是名正义(dharmin)或非正义(adharmin)的医生吗?同样地,瑜伽教师在他的职业领域内也要考虑到他的职责。如果我发现跟随我学习的教师给学生的指导是错误的,却不立刻纠正,那么我就不是一名诚实的教师,那样的话我是非正义的。教师的法则是寻找方式方法以即刻纠正学生的错误。
现如今擅长传播信息的教师很多,而真正会同学生沟通互动的教师却很少。